“两学一做”专题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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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简报第6期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6日 点击数:

集团公司党委书记罗瑞锋参加所在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时强调

筑牢“学”的基础 把握“做”的关键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525下午,集团公司党委书记罗瑞锋以一名党员的身份,参加了所在总部机关党群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讲政治、有信念”专题学习。罗瑞锋寄语大家,筑牢“学”的基础,把握“做”的关键,知行合一,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罗瑞锋和支部成员一起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部分内容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中的《发展中国稳定中国的必由之路》。围绕“讲政治、有信念”学习主题,结合学习《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三个自信”、实现“中国梦”等方面的论述,支部成员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实际,交流学习心得和体会。党群支部书记王金星就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讲话。罗瑞锋边听边记,不时插话交流,现场气氛热烈。

罗瑞锋指出,今年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这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落实到每名党员,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一、全面准确把握“两学一做”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没的一项重大部署,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力抓手。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认识和准确把握“两学一做”的科学内涵,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两学一做”要求,是我们当前的首要任务。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后,深化党内教育的又一次重要实践,也是面向全体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的重要举措。当前,集团公司面临的内部、外部形势不容乐观,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处在关键阶段,全集团上下迫切需要统一思想,同心同德,勇于担当。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要切实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增强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最大限度地把集团方方面面的智慧力量动员起来,确保安全,提质增效,扭亏增盈,为集团公司实现全年目标,走出困境,转型升级而不懈努力。

二、筑牢“学”的基础,把握“做”的关键,知行合一,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学习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党章党规,这“两学”之间既相互联系,又各有侧重;“两学”和“做合格党员”之间,基础在学,关键在做。

“两学一做”要以学为先。学党章党规,就是要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学系列重要讲话,就是要靠理论武装吸氧补钙。

“两学一做”要以做为重。要严格按党章党规办事,凡是党章规定的就照着去做,凡是党章不允许的就坚决不做,使每个党员始终在党章规定的范围内行动,始终将自己置于党章的监督和制约之下。要以党章为镜子,加强党性修养,树立良好作风。

“两学一做”要学做统一。通过学习而明道理、知是非、懂规矩,是做合格党员的前提。而做合格党员而言,决不是一蹴而就和一劳永逸的事,必须在学中做、在做中学。“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

三、共产党员必须“讲政治 有信念”,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新形势下合格党员提出了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四讲四有”的具体标准。其中“讲政治、有信念”排在“四讲四有”的首位,凸显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定崇高理想信念的极端重要性。

什么是讲政治、有信念?党员本身就是一种政治身份,党员讲政治、有信念,既是义务,更是责任。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思想,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这就是“讲政治”。按照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这就是“有信念”。

如何做好“讲政治 有信念”?首要的是学好党章。讲政治有信念不仅是党章党规的要求,也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其次,要对党绝对忠诚,听党话,跟党走。对党忠诚是郑重写进入党誓词的,君子一诺千金,一次宣誓就是一生的承诺。第三,要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党员领导干部要立起“学”的标杆,当好“做”的表率。特别是在企业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团结和带领职工群众,将“讲政治有信念”与企业中心工作结合,融入岗位,对照标准检视不足,真学、真懂、真用,真正把价值追求转化为具体行动。

四、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提点要求。

参加支部会议,是我们每个共产党员的基本权利,也是《党章》第一章第八条的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参加支部会议,又不按规定请假的,不是一名合格的党员。

灯不拨不亮,理不辩不明。作为学习教育的主要举措之一,高质量开展专题学习讨论,有助于全面系统深入地学,有助于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维层次和工作水平提升到一个新高度,有助于把学习成效转化为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按规定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支部学习讨论等活动。请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和总部机关党委就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参加支部会议的要求具体制定出相应的文件和规定,在全集团形成良好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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